根据地震灾区的多个灾情要素指标,构建综合灾情指数(DI),为划分灾害程度和确定受灾范围提供定量依据。
一、灾情要素指标
地震灾害综合灾情指数构建考虑如下指标:
1.平均地震烈度
考虑到存在一个受灾区域存在几个不同地震烈度区的情况,采用不同烈度等级所占面积加权求和法生成受灾区域平均地震烈度值(I),表示区域平均地震烈度。具体算法如下 :
I = ∑( Ii× Si/S)
式中 , Ii 为烈度等级值;Si/ S为某个烈度等级占受灾区域的面积比。
2.死亡和失踪人数、万人死亡和失踪率
行政单元的死亡/失踪人数,并以区内户籍人口基数计算万人死亡和失踪率。
3.倒塌房屋数、万人倒塌房屋率
行政单元的倒塌房屋数,并以区内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万人倒塌房屋率。
4.地质灾害危险度
对行政单元因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造成的危害居民地(处)、危害公路(处)、威胁堵塞河流(处)、威胁桥梁(座)、威胁水库(座)和损毁土地面积(公顷),进行等权加权归一化处理,得到地质灾害危险度值。
5.万人转移安置率
通过行政单元转移安置人数除以区内户籍人口基数计算万人转移安置人率。
以县(市、区)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万人转移安置人率。
二、综合灾情指数
综合灾情指数计算公式为:
DI = ∑(fk × DIk)
式中,DIk 为归一化的单项指标:DIk=[DIk-min(DIk)]/[max(DIk)-min(DIk)];fk为上述五项指标的权重。
综合灾情指数指标的权重:平均地震烈度值权重为0.3;死亡和失踪人数、万人 死亡和失踪率权重各为0.15,总权重,0.3;倒塌房屋数、 万人倒塌房屋率权重各为0.1,总权重为0.2;地质灾害危险度权重为0.1;万人转移安置率权重为0.1。
三、灾害程度类别划定
根据会商意见,将灾害范围类别划分为极重灾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同时界定灾害影响区。依据以下综合灾情指数取值区间来确定灾害范围类别:
极重灾区:综合灾情指数大于0.4的县(市、区);
重灾区:综合灾情指数为0.4~0.15的县(市、 区);
一般灾区:综合灾情指数为0.15~0.01的县(市、区);
影响区:综合灾情指数小于0.01的县(市、区)。
四、汶川地震灾害范围类别评估结果
汶川地震灾害范围类别评估结果为:极重灾区10个县(市、区),重灾区36个县(市、区),一般灾区191个县(市、区)。 另外,影响区 180个 县(市、区),共计417个县(市、区)。依据上述评估,计算出不同灾害等级范围面积统计结果。极重灾区全在四川境内,面积约为 26万 km2,重灾区面积约为9万km2, 一般灾区面积约384 万km2,灾区总面积约为50万km2。